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师大外语〔2024〕11号)等有关要求,现启动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学制年限内按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分配表综合确定名额分配。
三、组织实施学院组织相关奖学金的申报、评选与审核等工作。
(一)学生申请
1.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于2025年9月15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指定负责人处。所有参评的事迹、材料,需在上述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逾期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将不再接受申报。
(二)学院评审、公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学院奖学金相关文件对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将名单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名单报送学校有关部门。
(三)学校审核、公示学工部对学院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相关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杜绝弄虚作假,奖学金评选全过程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如对评选政策不清楚、或对评选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随时向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学院团学办公室反映情况。申诉渠道:学院邮箱(wyjw@fjnu.edu.cn)、纪委电话(83484722)。
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