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说明:
1.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填写下面的表格,4月9日前电子版发到韦群老师邮箱,纸质版表格(签字)和证明材料请交到505办公室;
2.请已经是硕导的老师填写表格,4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到雅缘老师邮箱,纸质版(签字)交到508
表格下载: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招生资格审核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闽师研〔2017〕68号)精神,结合我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的岗位基本要求,特制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是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取消硕导资格遴选,实行资格遴选与岗位聘用合一,按需设岗。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硕导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对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起到示范和教育作用,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四条参与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根据培养方案和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制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和落实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位论文撰写等培养环节,引导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和发表学术论文,定期检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第五条发掘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潜能,指导硕士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提供硕士研究生必要的科研经费,鼓励给予适当的助研补助;培养硕士研究生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提升硕士研究生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第六条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把生源质量关。
第七条积极参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研究。
第三章岗位要求
第八条学术学位硕导岗位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我校教师,或获得省级以上专家称号的校外人员;
(二)至当年
(三)有研究生教学经验,能承担相关硕士研究生课程;
(四)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
(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
(六)当年度硕士学术学位招生方向原则上不超过2个。
第九条专业学位硕导岗位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为我校教师,或所在单位与我校有稳定的教学科研等合作关系的校外人员;
(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
(三)至当年
(四)能承担相关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
(五)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
(六)当年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原则上不超过2个。
第十条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的岗位基本要求,结合各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首次招生和继续招生的硕导近3年专业成果及其他要求,见附件《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专业成果等要求报备表》说明。
第四章岗位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岗位申请程序
每年4月份组织开展硕导岗位申请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学院对申请人招生条件进行核查,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三)学院对申请人的岗位资格进行审议并表决。
(四)审议表决结果在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五)研究生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本校教师复核合格的名单予以公布,校外人员复核合格的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予以公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附件
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
专业成果等要求报备表
导师类别 | 科研成果 | 科研项目 | 其他 | |
学术学位 硕士生指 导教师 | 首次招生 |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学术期刊(含扩展版)或学术集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B类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由外语硕士点院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出版著作(含学术著作、高校教材、学术译著)15万字以上;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 主持或参与市厅级科研项目(排名第一)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或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
| 符合学术型硕士招生条件者,需同时招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
继续招生 |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学术期刊(含扩展版)或学术集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B类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由外语硕士点院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出版著作(含学术著作、高校教材、学术译著)15万字以上;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 主持或参与市厅级科研项目(排名第一)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或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
| (1)申请继续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导师,如不完全符合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条件,但在某方面成绩突出者,由本人申请,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者,方可招生。(2)符合学术型硕士招生条件者,需同时招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 |
专业学位 硕士生指 导教师 | 首次招生 |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期刊或境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学术期刊(含扩展版)或学术集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著作(含学术著作、高校教材、学术译著)10万字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 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科研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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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招生 |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期刊或境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学术期刊(含扩展版)或学术集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著作(含学术著作、高校教材、学术译著)10万字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 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科研课题。
| 申请继续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导师,如不完全符合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条件,但在某方面成绩突出者,由本人申请,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者,方可招生。 |
注: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为申请人近3年来的学术成果。
附学校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师大研〔2018〕15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闽师研〔2017〕68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已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和申请首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教师。
二、工作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拟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每位教师当年度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各不超过2个。
2. 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对申请人招生条件进行核查,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岗位资格进行审议并表决。《申请表》和审议表决结果在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本校教师硕士生招生资格确认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和《校外兼职人员硕士生招生资格确认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报研究生院。
3. 学校复核公布。研究生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申请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本校教师名单予以备案公布,复核合格的校外人员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予以备案公布。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须保存硕导招生资格确认工作过程中申报、决议、公示等环节有关材料至2018年12月31日。
请各学院于2018年4月12日前,将《本校教师硕士生招生资格确认信息汇总表》、《校外兼职人员申报表》、《校外兼职人员硕士生招生资格确认信息汇总表》和相关公示截图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本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点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51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22867432
电子邮箱:xkjsb@fjnu.edu.cn
附件:1. 本校教师硕士生招生资格确认信息汇总表
2. 校外兼职人员硕士生招生资格确认信息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