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教〔2012〕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努力开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新局面,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夯实本科教学基础地位
(一)坚持核心办学理念
坚持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牢固确立本科教学基础地位。进一步树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最主要标准;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把一切为了学生成长成才作为教育工作的首要追求;进一步树立以适应社会需要为检验标准的理念,把社会评价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坚定不移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提高质量上,把提高和保证质量的各项举措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完善工作会议制度
学校每年下半年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专题性会议,每三年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综合性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坚持定期听取本科教学工作专题报告。学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
(三)落实教授上课制度
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原则上60周岁以下的教授每年独立授课不少于32学时,以行政管理为主要职责的酌情减免。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纳入本科教学期中检查内容,并作为教授聘用基本条件之一。除特殊情况外,对连续两年未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教授取消聘用资格。倡导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绪论由教授讲授。双聘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省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优秀专家、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应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理论研讨、沙龙座谈等方式为本科生上课,特别是为一年级学生开课。各级教学名师应通过“名师讲堂”每年至少一次为本科生开讲座或上公开课。
(四)巩固教师教育优势
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进一步完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制定出台《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落实教育实践时间延至18周的要求,将师范生教育实习分为教育观摩(4-6周)、教育参与(8-10周)、教育研究(2-4周)三个阶段,2012年选择5-6个学院相关专业进行试点,至2014年在所有教师教育专业全面推行。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施“中学新课程大学教授讲座计划”,深化教师教育专业教学内容改革。建立师范生教学技能考证制度,坚持一年一度师范生技能素质大赛,着力提升师范生从教水平。加强与地方合作,从已有教育实习基地校中遴选10余所学校,共建“基础教育服务和教师教育改革综合实践基地”;并与宁德、平潭等地共建“基础教育服务和教师教育改革综合实验区”,深度开展共建实验校、推进多学科联合教育实习等模式创新和教师教育综合服务、改革实践。充分发挥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的作用,探索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新模式。利用我校已获得“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资质,做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建好现有15个福建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基地。
(五)保障教学经费投入
通过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优先保障本科教学经费。在经费预算中优先安排本科教学经费,每年用以保障教学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及维护费等教学经费支出不低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费收入的30%,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并根据事业的发展和经费的增长,逐步提高比例,实现经费投入的持续增长。每年投入不少于4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本科教学工程”等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并实现经费投入的持续增长。专项经费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原则,实行项目管理。实行本科教学经费年度预决算制度,以及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二、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布局
(六)推进专业校内评估
完善“专业建设白皮书”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专业运行信息数据库”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2012-2014年,分3批对校本部已有毕业生的62个本科专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分配招生计划、优化专业结构的重要依据。遴选部分专业,特别是优势专业中具有国际共同标准的专业,以及已开展合作办学的专业,引入国际评估制度,试行开展通讯评估,条件成熟后开展现场评估。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尝试开展行业用人部门深度参与的专业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在国际通行或国家已有专业认证标准如化工、计算机、软件、网络、电子信息等工程教育专业中,遴选1-2个专业,试行开展专业认证。
(七)建立招生预警机制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评价体系。建立录取情况、就业情况与招生挂钩的预警机制。对上一年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率低于全校当年平均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率、且录取平均分低于学校当年录取平均分的专业,或连续两年就业率低于学校当年平均就业率的专业,予以预警并控制招生规模;对连续三年就业率低于学校当年平均就业率的专业,予以预警并减少招生规模直至停招;对个别基础性长线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对在专业校内评估结果“不合格”且经整改、复评后仍“不合格”的专业,暂停招生,直至再次整改并通过复评后,方可恢复招生。
(八)打造特色专业群体
新增专业应优先发展工科专业和应用文科专业。到2015年增设3-5个有特色的工科专业,达到工科专业数占专业总数25%左右,每年工科专业招生人数占学校招生总规模25%左右。根据“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总体规划,分期、分层、分类加强专业建设。以4个国家级、1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为突破口,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团队、教学方式方法、课程与教学资源、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管理等方面勇于改革创新,尤其是强调努力实现教学和科研高度融合、紧密结合,将本科生培养和研究生培养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争取通过若干年建设,形成一批富有鲜明特色、具有一流水平的专业群体。坚持专业负责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专业负责人工作业绩考核。
三、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创新
(九)加强课程体系建设
加强大学生体育、美育教育,支持知名教授开设15门左右与国学、艺术、体育等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紧密相关的公共必修课或公共选修课,引导学生修读国学相关课程和公共艺术课程,引导文科学生修读自然科学课程、理工科学生修读人文素养课程。结合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建设,遴选30门左右数字化网络课程作为公共选修课。学院应将深受学生欢迎的专业课,作为公共选修课向其他学院学生开放。推进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改革,完善“公共英语基础课程+专业英语课程+专业双语教学课程”教学体系,允许一年级学生参加四、六级外语考试。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势政策》、《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教学过程的管理,将教师教学情况纳入评教体系。每年划出80万元教学经费,按照一定标准,拨给承担公共课教学的相关学院,作为补充;同时,充分保证承担公共实验课教学相关学院的实验设备维修费和实验物品耗材费。
广开课源,至2015年将学年开课总量从2300门左右提高至2600门左右。加大课程开放力度,争取实现各专业选修课比例达到15-25%。在全校性公共课和其它选课人数较多的课程,实行“选师制”,由学生自主选择。完善现代化教育技术和教学管理手段,进一步方便学生网上选课。确立核心课程制度,每个专业应明确核心课程,以利于学生选课时分清主次,增强灵活性。试行核心课程教授负责制,要求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实行教授负责制,国家级、省级、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至少分别有3门、2门、1门核心课程实行教授负责制。对大学体育、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等课程,进一步完善“分级教学制”,满足不同进度学生选课需要。在保证教学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免修免听制度。
开展课程评估工作,制定出台《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结合人才培养标准,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教案设计、师资水平、软硬件条件等进行评估,不合格的课程予以整改或停开。先期在每个专业遴选1-3门核心课程、在全校公共课程遴选10门左右课程试行评估。进一步合并内容重复或相近的课程,合理设置公共课和专业课之间的结构和比例,科学安排课程开设顺序,重点保证专业主干课学时。要求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在一学期内不能同时开设两门以上(含)新课。严格规范教材选用制度,选用更多的高质量教材和新教材,并将纸质教材、电子教材和网络教材有机结合,实现教材选用的立体化和多样化;鼓励更多教师编写有特色、高质量教材,并在高水平出版社出版。
(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加大转专业工作力度,至2015年转出、转入学生数比例分别提高至10%和15%。推进大类招生、并轨招生、文理兼招、分类培养等招生改革,加强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多学科交叉培养。强调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优秀文科人才培养计划”、“产学研用联合培养文化创意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闽台交流与合作试点项目”,实施校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尤其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参与“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应明确按照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准研究生”目标进行培养。试行“4+2”模式,实施部分本科生课程与研究生课程互选互认试点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暨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建设研讨会,每两年开展一次对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情况的评估、表彰、奖励工作。
支持旅游学院、传播学院、软件学院相关专业与台湾校企、英国高校实施“3+1”、“2+1+1”、“2+2”联合培养模式。鼓励更多学院和专业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签订合作交流协议,并争取实现学分互认、学历互认、学位互授,同时加强交换生学籍学分管理工作。每年选派300名左右本科生外出学习交流,使之拥有第二校园经历。
充分发挥“十一五”期间31个国家级、213个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建设好4个国家级、1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争取获得或建有1-2个国家级、5-8个省级、8-10个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3个国家级、45-50个省级、100-150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5种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5-8门国家级、30-50门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培育优秀项目,力争在2013年第七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中有1-3个、8-10个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
(十一)改革教学方式方法
教师应加强对课程相关学科背景的研究,在教学过程引入学科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同时引导学生通过阅读课外相关文献,了解课程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拓宽学生的视野。倡导互动式、探究式、启发式教学方法。重视上好讨论课,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对各类课程的讨论课应有一定时数要求,教师应精心设计讨论议题,认真组织讨论过程,切实提高讨论质量。控制教学班学生人数,鼓励小班化教学。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将教学的全过程纳入课程考核范畴。加快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的教学和考核方式改革步伐,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教学特点、学生学习情况等,采用期中考试、平时作业、小论文、小测验、调查报告、专题演讲、口试、实践操作、小组辩论等多元化的考核方式,或符合课程内容、特点的多形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所有课程原则上应进行期中考试,文科类课程平时应有小论文或调查报告,理工类课程应有小测验或作业。加强教师课后辅导制度,尤其是理工科学院,每学期初应将本学期教师课后辅导安排向全院本科生公开。
(十二)强化实践育人环节
完善基础性、综合性、研究性三个层次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各个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文科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更新实践教学内容,优化实践教学课程,加强综合性和研究性实践科目的设计和应用。择优组织编写一批较高水平的实践教学教材。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监控,通过恢复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积分考评等有效考核、检查、评价机制,提高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保证教学经费优先用于实践教学,并从教学经费中连续五年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递增实习经费。从教学经费中连续三年每年分别追加20万元和10万元建设经费,加强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要求进一步创新实验教学模式,完善共享开放机制,全面向本科生开放。国家级、省级和教育厅科研平台应向本科生开放,吸收优秀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培养本科生科研素质和实践能力。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实验教学人员,并将实验教学人员的外出进修学习纳入全校教师培养总体规划。工科、应用文科以及教师教育专业,应积极聘请相关行业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鼓励工科专业与企业(工厂)共建实验室(中心)、生产实习基地,提倡组织学生到工科院校上部分基础课和实验课程。与基础教育密切相关的教师教育相关课程,应聘请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班主任)授课。
鼓励本科生尽早参与科研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经费投入力度;允许学生以参加课外科技竞赛和学科知识竞赛取得的优秀成绩,代替部分学分;对学生参加重大高水平赛事并获得优秀成绩的,实行考试成绩加分制度;争取在“挑战杯”一等奖方面实现突破,在各类重大高水平赛事中取得更好成绩。各专业应建立满足教学需求的相对固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完善“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精心培养大学生思想与道德素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
(十三)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继续加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数字化网络课程建设,在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建设中,重点遴选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的章节、学术讲座,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和社会热点类课程内容,推进资源共享课建设。相关任课教师须通过信息平台上传教学内容,并做定量要求,加快实现教案、大纲、习题、作业、实验、教学文件以及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上网开放,并加强网上答疑和网上互动。完善数字化课程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已有的自主建设和通过校企合作方式收集整理的含麻省理工大学开放课程资源、中国开放式教育资源共享协会资源在内的各种优质教学资源,继续引进国内外其他高校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进一步拓展师生学习交流时空。积极推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高校联盟协作”进程,在共建课程互选共享信息平台,实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名师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名师讲堂”活动进行全程拍摄后,制作录像上传网站供全校师生学习观摩。
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十四)完善奖励约束机制
开展“教学名师”、“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我最喜爱的好老师”、“精彩一课”、“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以及“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表彰在本科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提高教师对本科教学工作的认同感和荣誉感。实行“教学一票否决制”,学院应根据实际,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将教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要求,并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岗位聘用中,把教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作为一个重要条件,将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特别是学生评教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教学效果不佳、学生反映比较强烈的教师,学院应实行约谈制度,给予帮扶。对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予以降职、低聘或解聘。新任教师上讲台前,应过好“培训关”、“助教关”和“试讲关”。学院应为新进青年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的高级职称教师作为导师,对导师的指导应给予一定工作量。试行“教学一票肯定制”,对深受学生欢迎、连续多次被评为优秀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方面予以充分的优先考虑。探索教学教授、教学副教授聘用制度。完善双向选择的本科生导师制,每位在职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
(十五)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构建高层次的教学培训和教学研讨平台,围绕“教师发展”、“教学服务”两大中心任务,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满足教师个性化和专业化发展需要。建成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争取建成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并对全省乃至周边省份高校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要求工科专业和应用文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师,应有在工厂、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经历;教师教育专业学科教学法任课教师,应有在中学或小学、幼儿园进行教学的经历。每年分别选派部分青年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国外知名大学进行教学方面的进修。实施名师培养工程,遴选一批热爱学生、教学效果好的优秀青年教师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在教改立项、职称评聘、出国进修、评优评先等方面,采取倾斜措施予以扶持。
(十六)加强教学研究工作
抓实教研工作,实现教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学院应根据实际,加强教学团队(教研室)建设,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等教研活动。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团队每年至少分别发表3篇、2篇、1篇关于本科教学改革、研究方面的论文;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每年至少还要组织一次与本科教学有关的交流研讨活动。中青年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求有1项校级以上(含)教改课题、或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教改论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每学期至少开办一次全校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研讨班”活动,采用专家讲座与专题讨论相结合方式,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和教学技能培训。通过建设“网络多媒体教学管理系统”,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现场公开教研观摩活动。积极开展教改研究与实践立项工作,着重在招生改革、学分制改革、强化教师教育、创新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工科人才模式、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和完善学生学习成效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根据实际情况,将立项项目分别等同于省教育厅A类、B类科研课题。每年遴选若干教学、科研“双优”团队予以重点建设,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打造若干支一流的科研教学团队,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倡导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本科教学内容,提倡教师将更多的学科前沿知识带入本科课堂。
五、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十七)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在国家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指导下,细化形成我校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构建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在内的各个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并依此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坚持“四年一大修、两年一小修”,邀请有关专家和用人单位参与其中,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学业预警机制和本科生毕业、结业、肄业三级管理制度,严把“出口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八)建立教学评估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以自我评估为主要基础,以学院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三级评估体系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以学校、学院两级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为主要手段的本科教学评估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教育厅本科教学工作审核性评估。
(十九)完善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实施期初、期中、期末“三段式常规教学检查制度”。期初主要对开学准备、资源使用、课堂纪律、后勤保障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期中主要以召开师生座谈会、查阅教学档案、开展学生专业满意度调查为重点,以及对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课程期中考、教师课后辅导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期末主要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为重点,执行期末考试“具体情况周通报”、“简要情况日报告”、“违纪作弊行为当天处理”三项制度。坚持临时性教风学风抽查制度,并将抽查情况当天进行全校范围通报;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建立健全学生“两早一晚”(早读、早锻炼、晚自习)制度,形成良好学风。修订《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评价办法》,并增加对辅导员、教学秘书听课要求等相关内容。坚持每学期全校性“领导听课周”制度;健全专家评教、同行评教制度;完善学生评教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形成领导、专家、同行、学生四级评教体系。每学期开学一至两个月,开展过程性学生评教,让教师及时了解自身课堂教学情况,实现教学相长;期末进行终结性学生评教,学院应对评教成绩居前5%的教师给予奖励,对评教成绩靠后10%的教师及时帮扶。推进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加强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从而构建常规性检查与临时性抽查相结合、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反馈相结合、过程性评教与终结性评教相结合、教学质量督导制与教学信息反馈制相结合“四个结合”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二十)建立项目推动发展机制
制定《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专项经费中划拨一定额度的支持经费,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对以上重大改革措施,以项目形式予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