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福建师大外国语学院大外部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11浏览次数:584

教学质量评价旨在检查备课、教案设计、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等环节,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此,大外部特拟定以下检查办法。

一、评价内容

评价对象是大外部本科及研究生所有课任教师,内容包括:第一,备课与个性化教案(电子或纸质);第二,教学手册、学生点名册、批改的作业等;第三,教师调课、停课和代课情况;第四,教研室计划与活动记录。

二、检查办法

1.常规检查:每学期初重点抽查第一单元(4学时)的备课和个性化教案,同时检查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期中检查教学进度与课堂教学;期末抽查一个学期的完整个性化教案、教学手册、批改作业情况(作业内容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教研活动记录等。

分工:黄远振、邱永忠及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抽查个性化教案、课堂教学情况、教研室计划与活动记录;邱永忠、蔡国光、朱碧敏负责抽查教学进度、教学手册、批改作业情况。

2.课堂观察:大外部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分别不少于6节和4节,其他课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期末提交听课记录。

分工:朱碧敏负责收集听课记录,黄远振负责抽查。

3.意见采集:每学期召开各年段学生座谈会12次,收集课堂教学的评价和建议。

分工:林明金、邱永忠、赖黎群负责主持各年段学生座谈会,负责整理学生对课堂教学评价、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课任教师反馈。

4.绩效分析:每学期统计各年级各班级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并参照学生高考英语成绩和入学摸底考试成绩,观察课任教师的教学效果。

分工:杨良平负责成绩统计并公布成绩前后比照结果。

三、处理办法

1.每学期公布教学质量检查情况,及时总结与反思;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评定的依据;对于个别评价较差、教学态度不端正的教师,学院领导、大外部正副主任负责与其个别谈话,促其改进。

2.教师请假应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私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者,按教学事故上报教务处。

3.教研活动需签到,缺席者每次扣100元;因私缺席学院或大外部会议者,每次扣100元;代人签到者,每次扣100元。

本办法从2009216起开始实施,拟试行一年。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大外部

200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