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榕医保文〔2017〕43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榕医管文〔2017〕50号)精神,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研究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院非定向的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均要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新参保:2016-2017年度未参加过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2017级研究生。
2.续保:2015级、2016级、推迟毕业的研究生和2016-2017年度有参加过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2017级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
根据《关于提高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榕医保文〔2017〕29号)文件精神,2017-2018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有所提高,具体如下:
1.新参保的研究生240元/人,医疗保障时间为
2.续保的研究生180元/人,医疗保障时间为
三、参保与缴费要求
电子版填写医疗保险汇总表,缴交保费。
四、医保报销
1.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初步规定,2018年1月开始,参保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用取消到校收件服务。参保大学生可使用福州市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刷卡报销或至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窗口申报手工报销。未持有福州市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学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到海峡银行社会保障卡制发服务窗口或社区代办网点申领(领卡流程及地址详见:http://www.fjhxbank.com/front/index/5283/page.htm),首张社会保障卡免费发放。研究生毕业后如无需使用该卡可拨打咨询电话968906申请停用。研究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等政策待福州市医保中心后续补充通知。
2.2018年1月开始,参保研究生就医可用社保卡在福州市医保的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回校手工报销。2017年9月-12月的医保报销仍沿用原方法。
五、注意事项
1.参保的2018届毕业研究生医保保期截止时间为
2.在校研究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校助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减轻研究生因重病或意外伤害所造成的巨额医疗费用压力,以及其他不稳定因素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学院说明: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研究生医保参保工作,除了工作单位有帮忙办理医保或者有其他医保比如农村医保的研究生之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都要全员参保。麻烦已经有医保不需要办理福州市城镇医保的同学把未参保原因告知班长下,并上交参加其它保险电子版拍照给班长。班长审核落实好,另外整理一份未参保名单(学号,姓名,专业,未参保原因)。要确保参保名单上没有的数据和未参保名单的总和是全班同学数量。
请同学们
10月26(星期四)晚上10点,各班班长将参保费和汇总好的excel表格(学号排序)、未参保名单和未参保同学参加其它保险电子版拍照,再汇总给各年级负责人。参保费务必请各班班长核实准确后,支付宝转账给各年级负责人!!!
17级:李国栋282901756@qq.com
16级:张皓1075497594@qq.com
15级:林莹(同时负责推迟硕士生和博士生)281389229@qq.com
请各年级负责人
本学年医保参保费建议以支付宝方式进行转账!各班班长、各年级负责人务必确认金额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步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