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关于做好2020年9月达到学习最长年限研究生学业预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3浏览次数:400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09月达到学习最长年限研究生学业预警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第二十五条规定,《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闽师研〔201741)第二十七条规定,为确保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能按期完成研究生学业,特提醒还未获得硕士学位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及2013级博士研究生,你们还有2019年冬季和2020年春季两次申请硕士学位的机会,请抓紧时间撰写学位论文。20209月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凡超过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校将按有关文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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