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应及时报账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准确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状况,做好学校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财务账登账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请已在学校资产管理处进行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审核的单位,应及时到学校相关财务部门办理资产的财务报账手续。

为保证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中的资产管理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在资产管理处办理了各类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审核手续的单位,请务必在2019年2月28日前到相关财务部门办理资产财务报帐手续。

二、2019年2月28日,资产管理处将对尚未到财务部门办理资产财务报账手续的资产进账单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予以撤销。若再需报账的,应重新办理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审核手续。

三、自2019年3月1日起,已办理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审核手续的单位,应在当月及时完成资产财务报账手续。逾期者,相关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报账审核手续,资产管理处将撤销其已办理的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审核手续。

四、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务必通知本单位已办理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审核手续的经办老师,按上述要求及时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各类固定资产财务报账手续。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