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0-21浏览次数:4054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03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专业、研究方向、导师

全日制拟招生数

非全日制拟招生数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1英国文学与海外汉学:葛桂录

02美国文学与文化:林元富

1

0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1翻译学:岳峰

  02批评话语分析:尤泽顺

  03应用语言学与英语教育:兰春寿

1

1

注:根据生源情况对名额做适当调整。

二、选拔方式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

1.报考对象

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报考条件

1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截至202191日,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执行,即198591日(含)后出生)

2)专业基础扎实,修满所有的硕士学位课程学分,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能提供硕士在学期间已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论著(含编著、译著、教材等)、成果获奖等能反映考生科研创新潜力的材料。

4)有两名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通过英语专八考试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80

 ②IELTS≥6.0

 ③TOEFL≥85

 ④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⑤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生活经历。

个别具有特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请—考核”制

1.报考对象

校内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报考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191日,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执行,即198591日(含)后出生);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91日(含)后出生)。

2)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能提供已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论著(含编著、译著、教材等)、成果获奖等能反映考生科研创新潜力的材料。

3)有两名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通过英语专八考试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80

 ②IELTS≥6.0

 ③TOEFL≥85

 ④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⑤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生活经历。

个别具有特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210:00-16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18日前(以寄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508研究生办公室许老师收,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30252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两位专家各1份,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专业的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校级部门用章)原件1份。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本人需签名)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科研成果清单

9.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

10.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11.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

12.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13.硕士成绩单原件(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须承诺以上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20201130日前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申请人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的名单,推荐差额比例一般不超过1:2,推荐考核的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1.考核时间:2020126日。具体请关注学院网站(网址:http://cfl.fjnu.edu.cn/)通知公告栏目。

         2.考核由笔试、PPT报告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1)笔试内容(分值25分,1小时):学术英语写作与翻译。

2PPT报告(分值25分,不少于1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教育经历、学习情况、科研工作及成果,拟进入博士阶段的研究方向和计划(含拟开展研究工作选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分析、实现研究目标的路径、可能取得的研究成果等)。

3)面试(分值50分,不少于2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三)考核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生证(盖满注册章)

3.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及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和承诺书下载

     (四)录取规则

1.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考生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方可录取。

2.1221日前,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按招生专业考核成绩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建议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4.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5.按以上规则,导师在某一学习方式已有拟录取考生,以另一学习方式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可在本学习方式以及所报考专业内调整研究方向及导师录取。

 6.如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PPT报告成绩顺序优先考虑成绩较高者。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体检不合格;

3)报考“申请—考核”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六、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为准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规定时间前将人事档案寄达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508研究生办公室黄老师收,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3025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

(三)本办法如与学校当年招生政策有冲突,以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方式:0591-83430252(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wyyjsbgs@fjnu.edu.cn

学院监督方式:0591-83484722(学院纪委),邮箱:wyjw@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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