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教师工作处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19〕3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项目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三)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四)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五)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六)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七)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单位推荐的人选要符合《福建师范大学教师访学研修管理办法(暂行)》(闽师教工〔2018〕22号)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日期不早于2020年4月1日且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

(三)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申请人,将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资助。2019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对个人自行联系赴国(境)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除往返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外不再资助学费。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应点选“福建省教育厅”。

(五)各单位要认真把好推荐人选政治关,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

(六)《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填写单位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空白),《申请表》《评审意见表》或《国内导师推荐信》一式两份,同时须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文本(Word格式,不超过500字)。

三、受理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阅相关信息,并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或向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咨询。联系人:张利红,联系电话:0591-87091443。

(二)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网上申请于2020年1月1日开放,请相关老师于1月5日前登陆网站申请,2020年1月6日上午9点前将纸质材料交给学院513办公室苏炎奎老师。

(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至3月20日,3月20日17:00前提交纸质材料;其他项目申请按项目要求时间受理。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