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奖励办法(暂行)

福建师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奖励办法(暂行)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教育部设立的一项教学水平考试。为进一步深化英语教学改革,提高英语教学质量,培养优良学风,不断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热情,以提高毕业生考研率和就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制定福建师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奖励办法(暂行)。

一.奖项设置

设立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优秀学院、班集体、优秀指导教师、优秀个人;全国大学英语六级优秀个人。大学英语四级优秀学院、班集体、优秀指导教师、优秀个人以首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计算,大学英语六级优秀个人以首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计算。奖励时间定在第五学期,一年评选一次。

二.参评对象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优秀学院、班级及个人是指按我校规定,首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及其所在的学院、班级;全国大学英语六级优秀学院、优秀个人是指首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及其所在学院。大学英语四级优秀指导教师是指我校大外部为我校本科学生授课的所有英语专任教师;以上评奖成绩均以综合教学系统数据为准。

三.奖励条件及办法

1.奖励条件

优秀学院指以首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排名前3名的学院,学院通过率=成绩≥425分人数/学院报名人数;优秀班级指以学院为单位,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居所在学院同年级最高的班级;优秀个人指以学院为单位,大学英语四、六级个人成绩名列全院同年级前三名的学生;优秀指导教师指所教班级学生学习成绩进步显著而四级通过率较上届有明显提升的大外部英语专任教师。优秀指导教师每年奖励5名,由大外部按《大外部教师教学考核办法》提名、教务处审核;优秀班级、个人由各学院根据综合教学系统数据汇总评出并上报教务处审核;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优秀学院由教务处评出。

2.奖励办法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优秀学院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优秀班级,奖励班费500元;优秀指导教师每人奖励500元;优秀个人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以上奖励均颁发相关证书或奖状。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外国语学院大外部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0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