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924号,下称“《推免办法》”)精神和《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下称“《推免细则》”)和《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院共15个名额,其中“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名额2个。“本硕一体化”专项名额按政策投放给英语(师范)专业,余下13个正常名额按照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确定比例(四舍五入)。具体分配如下:英语(师范)专业3人(另有“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2人),英语(经贸方向)专业4人,翻译3(其中英语方向2,英葡方向1,日语专业2人,西班牙语专业1
  

 二、推荐条件
       按照《推免办法》和《推免细则》执行。具体要求
     1
大学一至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同年级本专业排名前40%(大三学年外出交流学习的学生,若在指定时间前无法获得全部成绩的,三年平均学分绩点以学校教务系统里已有的成绩为准
     2
在学期间专业等级考试成绩要求英语(师范)专业、英语专业、翻译专业英语专四成绩不低于75分,或雅思总分不低于6.5(听说读写不低于6.0,或托福总分不低于90;日语专业专四成绩不低于83,或日语能力测试N1级不低于100,西班牙语基础阶段(四级)成绩75分以上,或者DELE考试B2以上

 3.对个别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书面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与外语成绩要求的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科研成果答辩情况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开公示。学院此部分推免生人数一般1-2人且不超过本学院推免生总人数的20%

 4.“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说明

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门用于推荐毕业年级教师教育相关专业学生攻读我校“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教育硕士研究生。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申请参加“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遴选,若通过我校研究生院选拔,攻读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具体的招生选拔、培养计划、奖励与就业情况见《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推荐小组名单

 组长:兰春寿、李启辉

 组员:闫小斌、刘茵、岳峰、魏丽琴、周强、谢晶、许雅缘
 

 四、推荐程序
    (一)符合推免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92712:00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外语级别证书复印件。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尤其是3名教授联名推荐类型)的审核,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2019928日前,学院推荐小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我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组成情况表》从高到低并按照推荐名额依次推荐。拟获得推免资格的英语(师范)专业学生,按照推荐排名顺序,依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具体的招生选拔、培养计划、奖励与就业情况见《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号,见附件2)。学生因自动放弃拟推免资格所造成的空缺由其他申请人按推荐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初选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5天。

    (四)2019929日前,将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确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拟推免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 ,下称研招网) 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并根据个人意愿填报招生单位(每次可同时填报3个),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推免生,一经省招办审批确定,就不得放弃。对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校不做本科就业推荐。

   (二)对在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者,将通知招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申诉渠道:学院纪委电话(83484722)、邮箱(wyjw@fjnu.edu.cn)。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926


附件3: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组成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