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
| 发布人:许雅缘 | 发布时间:2020-06-28 | 浏览次数: 835 |
为了做好我院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
(一)复试名单请关注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 “通知公告”栏目:http://cfl.fjnu.edu.cn/
(二)缴费
复试费缴纳方式:考生于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30元/生,考生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注册并确认复试信息后即可在系统中进行缴费,未缴费者不能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三)复试测试和复试时间
(1)复试测试候考时间:6月29日下午4:00,复试测试时间:6月29日下午4:30。
(2)复试候考时间:6月30日上午9:00,复试开始时间:6月30日上午9:30。
(四)复试内容与复试办法
1.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等能力测试,同时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复试方式
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具体见《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每位考生复试时间20分钟。复试按招生专业采取差额方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为200%。
学术水平采用材料审核方式。
专业复试采用远程面试(口试)方式。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用远程面试(口试)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二、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我院拟招生人数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二)录取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三)录取办法
1.学院将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培养潜质综合判断,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因招生名额所限,一般只取该专业各研究方向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专业总排名。若有考生退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为50%。
3.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取类别
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将根据报考信息确定拟录取人员的“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院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将人事档案于7月20日前以安全稳妥的方式寄达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508研究生办公室黄老师、许老师收,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430252。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系)党组织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7月20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和《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审查表》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生纪律
学院将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四、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591-83430252,邮箱:wyyjsbgs@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83484722,邮箱:wyjw@fjnu.edu.cn@fjn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