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元旦、春节双节廉洁提醒 |
| 发布人:汪蔚霖 | 发布时间:2025-12-31 | 浏览次数: 10 |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纪委监委及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治“节日腐败”,营造学院风清气正、勤俭节约、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现结合学院实际,就廉洁过节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党支部、各系(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党支部书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通过理论学习、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大家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带头严格家教家风,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以优良党风带动院风师风学风持续向好。
二、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令行禁止。节日期间,特别要坚决做到: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快递送礼”;严禁酒驾醉驾;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反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全体教职工要自觉践行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新风尚,严防“节日病”,共同维护学院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监督提醒,严肃执纪问责
学院党委、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结合学院实际,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对师生反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坚持严字当头,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积极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协助支部做好廉洁提醒和教育引导工作。
希望全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恪守纪律规矩底线,珍惜岗位荣誉,共同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以廉洁务实、担当作为的作风,为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