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

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一、学位论文初稿提交

根据学院规定,申请学位的同学提前两个月交论文初稿。2018级专业硕士和2017级学术硕士请于130日前将学位论文初稿电子版(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发给导师各班班长其他同学130日前直接发给导师和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wyyjsbgs@fjnu.edu.cn。导师有权限设置更早的初稿提交时间。


二、学位申请预登记

 220日上午800—221日下午17:00学院启动2020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后,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步骤: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毕业与学位申请管理”,点击“毕业申请”,点击“提交申请”。)


三、资格审查

(一)所在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请还未缴清在学期间所有费用(学费或住宿费)的同学210日之前缴清,并保存缴费成功的截图(含姓名)备查。

2.217日前,到研究生系统中检查、核对学籍信息,确保打印学籍卡预览状态下信息的准备、完整性。学院办公室打印好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份送研究院。

3.217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4. 31-15日,各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开展审查工作。

5. 审查结果由各学院录入“系统”(学生可在“系统”查询),并在学院网页公示5天(无公示的学院,系统中将无法通过复查,无法上传送审论文,公示内容见附件2)。

6. 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会由我院315日前送研究生院。

7. 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在315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1份到研究生院。


(二)315-18日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者,须推迟申请学位。


四、学院对送审论文进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知网TMLC系统)和送审。

1. 313上午8点—31711:00前,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录,作为附件上传)。学位论文应为匿名完整版,不得体现学号、姓名和导师姓名,可用***代替,并提醒导师登录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2.  导师需在316上午8:00—31711:00前登录研究生系统下载、查看送审学位论文,317下午16:00前完成审核操作,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3.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37号)文件规定,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须在开题报告前提出,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的,一概不受理。保密申请通过审批的,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送审、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同时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

4. 导师论文审核结束后,学院须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319-22,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323-24日下午16:00点,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6. 325-326日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五、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326-513日。

  1.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专家所在院校须与我校水平相当,每篇论文须送3位专家。

  2. 326-513日,学位论文送审。

  3. 514-1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带水印版评阅意见书发给各学院,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 525日前,各学院将全日制研究生的校级盲审费用(请开具“经费申请单”)送交研究生院。



六、论文答辩

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相应修改情况表,经学院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517-31日,提交学位申请书和论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各有关学院须提前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须提前三天公示答辩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有加审论文的学院应根据评审进度安排答辩时间。

  3.答辩结束后,学院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七、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1.61-2下午16点前,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须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61-2下午16点前,导师在系统内完成对最终版论文的审核。

  3.67-9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


八、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65日前,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见附件3),学院汇总后提交给研究生院,逾期未交者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


九、学位授予

  1.6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6月中下旬举行2020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2019年冬季获学位研究生合并到2020年夏季参加仪式。


十、其它事项

  1.2020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联 系 电 话:22867438

联 系 部 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附件包.zip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