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周彬 | 发布时间:2022-09-10 | 浏览次数: 1044 |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修订)》(闽师学工〔2021〕14号)、《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师研〔2017〕3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2023学年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时段
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
二、 岗位类别
本科生助理、研究生助管
三、 岗位设置范围
(一)岗位设置范围
1.本科生助理:包括本科生日常事务助理、党务助理、科研助理、新生辅导员助理等。
2.研究生助管:包括办公室助管、党办助管、科研主管、辅导员助管等。
(二)以下类别不纳入勤工助学岗位范围
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区别于学生干部、青年志愿者。
2.学生社团、专业实践等的正常活动和训练应与勤工助学相区别。
四、招聘程序
2022年9月13日之前,学生填写《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岗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交给勤工助学(生劳部)汇总。经各年级选拔确定人选后,学生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本科生在线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情况登记表》和《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协议书的时间可填写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0日),研究生在线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申请表》。
(一)本科生助理
每月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40小时(即每周不超过8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酬金原则上为360元/月;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酬金为每小时18元,最高不超过720元/月。
(二)研究生助管
每周工作时间为12学时,岗位津贴每生每月500元由学校支付。设岗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根据受聘学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严格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核定其劳酬。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酌情扣减当月劳酬。
(二)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包含本科生助理、研究生助管、研究生助教和研究生助研岗位。
附件: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岗申请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