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6〕114号)已经挂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因时间紧,请有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4月15日将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外国语学院

2016.4.13

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rsc.fjnu.edu.cn/92/ef/c140a103151/page.htm



                                               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6〕114号),为切实加强我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开展我校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名额

省里下达给我校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名额为2名。各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推荐1-2名候选人。

二、选拔推荐条件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选拔工作注重人才的业绩和贡献,向企业、生产一线倾斜。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突出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上报时间和材料

1.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材料送达校人事处师资管理科(旗山校区行政楼611),逾期不再受理。

2.《2016年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用A4纸、不要装潢)一式40份;

3.《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

4.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项目、课题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表彰证书等)一式1份,由各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要求:

符合条件的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百千万工程省级人选可优先推荐。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标准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紧密结合中国(福建)自贸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精准扶贫等国家及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和地方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发展推荐人选,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建立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杨君火、陈巧慧,联系电话:22867361。